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公示(氰化尾渣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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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一、督察问题

在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所属生产企业尾矿综合利用进展缓慢,仅有12家企业对尾矿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为5.3%,远低于国内黄金行业平均水平。锦丰矿业等13家企业尾矿具备综合利用条件,却没有实质性利用”。此问题涉及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氰化尾渣综合利用问题。

二、整改目标

开展所属企业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加强统筹部署,系统推进落实。

三、整改措施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加大氰化尾渣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力度,2022年12月低前实现氰化尾渣即产即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公司党委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行动、严肃落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仔细研究整改方案、全力组织整改、严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牢记中央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于2022年完成了氰化尾渣水泥协同处置工作,并于2024年3月通过集团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

在此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战略部署,坚决将公司稳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人民生活高品质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将氰化尾渣处置做为公司首要任务,不断优化措施,确保及时处置。一是依照源头减量措施,推行清洁生产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做到产生量最小化。二是利用协同处置途径,积极开拓下游水泥市场,拓宽氰化尾渣处置渠道,由原来的1家处置单位增加到现有4家。三是、产生、暂存、处置规范化管理,通过管理机制,优化集中收集能力,安装物联网系统,运用技术手段强化管理,实施审批、报备制,对处置过程进行重点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中国建设为行动指南,举一反三对公司的生态环保问题进行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固化整改效果,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担当作为的工作状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做好黄河流域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协同长春环境研究院、高等院校,搭建平台,做好氰化尾渣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管理技术的论证,拓展综合利用途径。

 二是探索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途径,促进利用处置的提质增效。

 三是提升转移处置效率,进一步优化收集能力。

 四是以“技术创新”为抓手,进行有价金属回收的实验、研究工作。

 五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现有协同处置成效,在产生量最小化、利用充分化、处置规范化上下功夫。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422日至2024510

受理部门: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0379--60262606

邮寄地址:洛阳市嵩县饭坡镇饭坡工业园区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