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验收整改公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时间:

2024-04-22

作者:

来源: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一、督察问题

在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督察发现,中国黄金集团下属6家冶炼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土壤污染问题”。此问题涉及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问题。

二、整改目标

所属 6 家冶炼企业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2022年6月,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土壤治理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土壤修复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2022年4月,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洛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作要求,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形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并向嵩县环保局进行报备。同时,2023年4月委托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第二阶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编制调查报告,2023年6月经专家组审查评审,确定现场调查与实际情况相符,检测结果可靠,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建设用地二类筛选值,该地块不存在超标污染,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或风险评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结束。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中国建设为行动指南,举一反三对公司的生态环保问题进行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环境监测管理,落实土壤环境监管责任,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一)保持整个厂区的地面硬化及防渗,对于破损区域及时修复,重点区域按要求做到具备防腐防渗功能。

(二)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容器、管道、泵及土壤污染防控设备等进行检查,对特定生产项目、特定区域或特定材料进行专项巡查,识别泄漏、扬撒和溢漏的潜在风险。

(三)对于全厂区的运输管道、法兰和传输泵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跑冒滴漏”,专业人员落实,以防止污染物泄漏等突发状况,渗入土壤或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做好整个厂区排水渠、围堰、地面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防腐防渗功能,对于发现有破损、裂缝或腐蚀痕迹的沟槽、围堰和地面及时采取修补措施。

(五)做好固体废物尾矿渣的储存和运输,对于固体废物的贮存区、装卸区等,做好地面防腐防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422日至2024510

受理部门: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0379--60262606

邮寄地址:洛阳市嵩县饭坡镇饭坡工业园区

 

                                                          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 22日